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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方便了! 江西省内户口迁移办理 迁入地申请审批即可!

发表于2017-01-11

 1月10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为简化户籍业务办理程序,提升服务群众质量,在南昌、九江、抚州三市试点后,江西省从2016年12月30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省内户口迁移办理服务这就意味着江西省内迁户口不用再跑回老家,迁入地申请审批即可。

户口迁移服务

江西省内进行跨设区市户口迁移的,按原规定申请人必须先到迁入地辖区派出所或办证申请、审批,再到迁出地辖区派出所或办证履行户口迁出手续,后持《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迁入地辖区派出所或办证办理,办事群众时常感到往返两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耗时耗力。

根据新的规定,凡具有江西省常住户口的居民,省内户口迁移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相关准入条件的,经迁入地辖区派出所或办证申请、审批后,不再需要返回迁出地辖区派出所或办证履行户口迁出手续,可在迁入地完成迁移业务。

截至目前,我省已通过省内户口迁移试点办理“省内户口迁移”10332例,通过市内户口迁移办理“市内户口迁移”1084739例。

发表于2017-01-12

好消息

发表于2017-01-12

之前只是抚州和九江试点

发表于2017-01-12

去办了,在南昌买了房的户口要迁入的,凭原身份证、户口本、房本原件和复印件,到你的房子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即可

发表于2017-01-12

应该多出台些便民措施了

发表于2017-01-12

发表于2017-01-12

现在买房只有南昌本地户口才有,这项政策那是利好更多外地人来南昌买房

发表于2017-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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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7-01-12

利好 顶

发表于2017-06-09

应该多出台些便民措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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