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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南昌市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时,不需再提供无房产证明材料,改为由中心通过与房产部门、不动产部门进行信息核验。
8月6日,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取消租房提取申报无房证明材料的通知》,规定自8月7日起,南昌市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时,不需再提供无房产证明材料,改为由中心通过与房产部门、不动产部门进行信息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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